北京市社与中国供销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月26日,北京市社与中国供销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与新合作供销一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供销集团隆重举行。签约仪式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建平会见了北京市社主任李大维一行。北京市社副主任刘祝平、曹立新、张守海,中国供销集团总经理陈振平,副总经理康玉国,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郝彦领,常务副总裁高国进,以及双方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刘祝平、康玉国同志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曹立新、高国进同志代表双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会见中,杨建平同志对两个协议的签订表示欢迎和祝贺。他表示,此次与北京市社合作,对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发挥供销社在服务城乡居民生活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要发挥基层供销社的长板,重点销售原产地、高品质、老字号的产品,塑造供销社品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希望今后双方继续开展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签约仪式上,李大维同志在致辞中表示,两项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北京市社与中国供销集团双方在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不同层级间供销社深入合作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对于进一步提高供销系统在深入开展首都城乡居民生活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是双方加强高层次战略合作、携手加快供销社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凭借精诚合作、互惠共赢的理念,紧密合作,抓住机遇,在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农产品终端销售等方面,加快形成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经营服务新格局,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共同擦亮供销社的金字招牌。
陈振平同志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供销集团与北京市社同属一个系统,文化上同根同源、主业上相近,双方的合作是“天作之合”,既可以全面合作形成合力,迸发更大活力,也可以在经营网络、仓储物流、再生资源等方面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双方既签署了整体的战略合作协议,又签署了具体的投资协议,是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良好开端,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沟通、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资源、渠道和政策优势,实现业务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社合作指导部提供)